发布时间:201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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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无信,则不立。”建设“信用浙江”已经成为浙江省重大决策部署之一,而一体化信用平台的建立,在政务、商务、社会和司法领域全面促进信用信息的应用,使得征信系统不断丰实,诚信的社会风尚也稳步营造。
在最近实施的全国文明单位和省文明单位推荐工作中,浙江省文明办初次引入信用评估,将相关单位在评选届期内出现涉税违法行为、商业欺诈、恣意违约毁约、故意延迟拒不履约已生效法律文书等行为,以及在“信用浙江”信息系统的失信记录和信用评级等内容纳入审查范围,明确规定信用评级在B级以下的单位不得申报。
经审核,多家单位被取消资格。浙江某电厂因为受到过一次环保处罚,被系统记录环境违法信息而错失了这次申报全国文明单位的资格。浙江省文明办社会处金鑫表示,通过信用评估的手段,塑造了文明单位引领社风风尚、带头守信践诺的良好形象。
除了在政务领域,目前共有33个省级部门在各类行政管理事项中核查信用记录,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也向金融、商务、社会、司法等领域开放信息查询,同时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工作机制。
以司法领域为例,2009年3月起,全省各级法院将3-6个月判决未执行的案件信息在“信用浙江”网上公开发布,推进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至今累计执结37万余件,有效缓解了案件“执行难”问题。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汇集了46个省级部门报送的249万家企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信用记录,数据库指标项达257类1823项,同时2007年建立的个人平台已汇集20个省级部门报送的5612万户籍和流动人口信用记录,数据库指标项达到35类364项,有效满足了各级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事项中查询相关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需要。
对于“信用浙江”建设的下一步计划,浙江省信用中心相关人士表示,要再进一步深化信用信息应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的巩固,有效增大对失信黑名单主体的惩戒力度,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使更多主体不敢失信、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从而塑造出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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